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
结题鉴定的通知

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、各设区市教科规划办:

根据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《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》,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最长研究周期为5年,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次开展省教科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1.结题材料主要有鉴定材料1套、成果鉴定书3份。

课题结题鉴定材料包括:

(1)课题立项通知书;

(2)开题论证专家签字表(或专家论证意见原始记录);

(3)成果主件(研究报告);

(4)成果附件(含著作、已发表的研究论文,限5项,著作只需提供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);

(5)相关证明(领导批示、获奖情况、媒体报道及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);

(6)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。

鉴定材料须按照上述顺序统一排版,以PDF格式上报,每项课题的命名格式为:高校(设区市)名称+课题编号。

注意:成果鉴定书单独以纸质的形式报送,不与鉴定材料放在一起。

2.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、各设区市教科规划办负责汇总、报送本区域课题鉴定材料、成果鉴定书(含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),于2023年11月28日前将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结题鉴定材料PDF版和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统一发至jsjkghb@163.com,成果鉴定书寄送至北京西路77号1107室。省教科规划办不接收个人提交的结题鉴定材料、成果鉴定书。

3.省教科规划办对提交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,于2023年12月份完成课题结题鉴定工作,并上网公布结果。

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3年11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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